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逝者必须就近就地火化。
如遇特殊情况,逝者家属或所在单位需将遗体运回常住地火化的,应携死者常住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到殡仪馆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经办人携民政部门开具的《准运证》和目的地殡仪馆开具的同意接收遗体函,办理遗体外运手续。由殡仪馆对遗体进行防腐处理后,再安排遗体接运车送往目的地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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