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逾越速运空运企业。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运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
其作用归结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根据;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托运人有义务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担任。
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不完整,致使承运人或其别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义务。依据条规则,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契合规则或航空货运单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航空货运单的限制,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能够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窜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