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融资通常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业务进行,核心企业是属于生产型企业,下游采购商给核心企业下订单,需要预支付订单全额,核心企业收到货款后再进行生产。
此时如果采购缺资金情况则无法进行下订单。
在这个基础上,金融机构介入在供应链环节中,提供预付款融资产品。
采购商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剩余资金由金融机构进行垫付。
在生产完成,货权控制在核心企业手中,采购商在进行提货时,必须先还款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开具放货通知单。
核心企业接收到放货通知单再进行放货。
如果下游采购商违约,则需要由核心协助金融机构处理货物,将货物处置完成后的资金,再还款给金融机构。
预付款融资交易结构(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会有不同的改动)
预付款融资模式主要是以生产型企业为主,金融机构已经介入到供应链环节中,核心企业协助金融机构完成整个融资流程。
在整个供应链融资中,有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三个主要参与方。
其中,核心企业资信水平好,信用评级高,通过担保、回购等方式帮助将自身信用与中小企业进行捆绑,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
从而帮助靠自身信用无法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在整个供应链融资中起到主导作用;
中小企业是供应链融资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的资金需求得到解决,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将会有助于整条供应链的稳定与,使得核心企业拥有稳定高质量的货源和销售渠道,终惠及核心企业自身;
商业银行是资金的贷出方以及整个融资模式的设计者,是不可或缺的第三方机构。
商业银行的参与使供应链融资更加专业、,加强信息共享,补充流动性。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从上游采购的环节,由于其议价能力强,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上游供应商对其赊销。
这样尽管能够提前拿货、延期付款。
但却损害了上游中小供应商的利益,使他们因为回款不及时而产生资金困难,进一步影响到供应商的经营与生产。
而中小供应商经营生产困难,势必影响核心企业货源供应的质量与数量。
因此,过分地要求中小供应商向其赊销,终还是会伤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核心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来帮助中小企业。
在核心企业向中小供应商达成采购协议之后,中小供应商将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
向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筹得借款。
若在还款期限内中小供应商无法还款,则由核心企业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成为终的实际还款人。
以此将自身的信用与中小企业信用捆绑起来,使得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单独考察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
而是重点考核核心企业自身资信实力,从而降低了中小供应商的融资难度,帮助中小供应商更好地经营生产,进而维持核心企业自身货源的高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