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压力管道管子(B)、压力管道阀门(B)、压力管道管件(无缝
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
法兰、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元件组合装置)单位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省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十
四条。办理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全部条款。下载地址:(1)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局网站(http: ///tzsbj/)
不予许可的情形 :
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
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安装设备
氩弧焊机:4台,焊机:10台,焊条烘干设备2台,起重机:1台,切割设备2台,现场热处理设备:1台,空气压缩机:2台,坡口加工设备:2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