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8-4

    联系:罗老师

    手机:

    电话:

    Q Q:619270360

    邮箱:619270360@qq.com

    微信:

    小程序

    重庆渝中区特种设备许可证,让每个客户放心

    2024-12-25 01:00:01 13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实施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委托现场鉴定评审、审查与发证等。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检验: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检验一次。

    耐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

    长输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检验。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912279 次     店铺编号3504948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聚百业     杨宇    

    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