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常为制造商。一方面,供应链表现为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网络结构,这就决定了供应链中配套企业的资金实力与核心企业的资金实力不匹配,配套企业处于资金链中弱势地位;并且,由于核心企业的强势导致配套企业在信息和谈判地位上处于劣势,这反过来又导致其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加强。
供应链融资实际通过对有实力核心企业的责任捆绑,对产业链相关的资金流、物流的有效控制,针对链条上供应商、经销商及终端用户等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提供的以货物销售回款自偿为风险控制基础的组合融资服务。通过提供链式融资,推动整个产业链商品交易的连续、有序进行。
链式融资为组合关联授信,着重分析产业链内各企业主体执行合同的履约能力,围绕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全过程分析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终用户等不同主体融资需求,融资融信,深入挖掘产业链的价值潜力,并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并非单一的融资产品,而是各类产品的组合序列,银行根据产业链各节点的资金需求特性嵌入相应的融资融信产品组合,包括票据及其衍生产品、贷款融资及其关联产品、结算、托管、现金管理等非融资产品,形成产品集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