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基土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别、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评价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岩浅埋区覆盖层厚度及基岩风化层厚度、破碎程度;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很多都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因此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如:理论上讲,一般5~6 层砖混结构住宅,如果地层工程地质性质较好,一般勘探孔深15m 基本可满足要求,而5 层框架结构的商场,由于柱网的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础,则勘探孔深度15m 一般不能满足要求,应以找到持力层,以超过持力层为终孔标准。在实际勘察过程中,经验告诉我们,遇到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岩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可稍浅,(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而遇到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淤泥质土及松散填土地基,勘探孔深度要深, 直至达到要求。这就是说,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同等重要的,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可是,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对年轻技术人员的健康成长不利。因此,在岩土勘察领域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因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 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 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
勘查手段
必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任务要求,本着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工作量,获得较多、较好地质成果的原则,选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等。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过程,也属于地质勘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