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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8 08:13:01 1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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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水系统设计:消防水系统是建筑物内灭火的主要设施之一,它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消防水系统进行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地进行灭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如下: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

    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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