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个人小额贷款存在以下贷款风险:
1、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的个人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风险,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素质培养水平。个人信用状况也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潜在风险增加。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仍不高,很难跳出“放开乱象,抓住死亡”的怪圈。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尚无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国家法律。
3、盲目营销和非计划发放消费信贷,造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近年来,为了扩大盈利能力,抢占市场份额,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行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1)按贷款期限的划分: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2)贷款按有无担保及担保方式的划分
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未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没有担保,风险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承担。此类贷款应严格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