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服务:
请假病历、请假诊断书、请假条、各项请假检查单据;
短期请假、长期请假、提前休产假等;
解决单位请假事宜,安心养病。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
医院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
办医院休学证明需要以下步骤:1. 前往住院医院索取休学证明申请表。2. 在申请表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休学时间段。3. 提供医疗证明材料,如病历、住院证明、医嘱。4、医生或医院行政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开具休学证明。5、在休学证明上,医生或医院行政部门会注明您孩子需要休学的时间段、病情等信息。6、您可以在休学证明上盖章或签字,证明该证明是真实有效的。7、将休学证明提交给您孩子所在的学校,并与学校进行沟通,以便安排合适的休学安排和补教措施。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和需求,我们愿意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