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在民间借贷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借款人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
-不法分子可能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的名义,利用购买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诱骗急需资金或信用状况不佳的被害人;
-借款人的实力和信誉度是判断是否能顺利获得贷款以及贷款利率高低的关键;
-借款人应选择合法的贷款机构,避免陷入非法放款组织的陷阱。
私人贷款的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合同来约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等额本息:即每月还款金额相同,由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每月按时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2.等额本金:即每月归还的本金固定,利息随剩余本金逐月减少。
3.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即按月或按季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4.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即按季度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5.其他还款方式:如灵活还款、提前还款等,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