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战略主体构成:
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和用人单位。
二、中心战略发展方向:
农民工,城市非全日制和零星劳动者,“三退人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等。
联盟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利益共同体、合作共赢,高质量发展。
收获省人、省事、省钱,防范风险。简称“三省一防”。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倍增经营效益。
规范个体劳务不合规和代开发票增加税费的错误作法;消除错误规避工资支付造成的财务堰塞湖和财务肠梗阻等劳动、社保和税务的法律风险。
实现人力资源宏观与微观配置、微观与宏观管理相结合,改善管理结构, 提升管理水平,防范和消除劳动纠纷,打造高质量发展。
灵活就业是指一种工作模式,与传统的全职雇佣关系相比,灵活就业提供了更加自由和弹性的工作选择。在灵活就业中,个体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选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项目,更加灵活地管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技术小工、其他类型的体力及技术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