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的用途:
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航空运输方式主要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快递业务。
班机运输:指具有固定开航时间、航线和停靠航站的飞机。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但由于航期固定,不利于(应该是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运送。
集中托运: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这种托运方式,可降低运费,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
航空物流发货一般的交付程序如下:
(1) 检查收货人的各类证件及提货证明。
(2) 核收相关费用(例如保管费、地面运费等)。
(3) 核对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清点货物件数。
(4)交付时,收货人对货物外包装状态、件数或重量如有异议,应当场查验,必要时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由双方盖章或签字。无异议,则请收货人在货运单货物交付联的“收货人”栏内填写本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示签收。
(5) 货物交付人在货运单上填写本人姓名和交付日期,并检查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和收货人的签字一致。
(6) 分批交付货物时,应在货运单上注明本次交付的件数、重量和交付时间,收货人和交付人双方签字并证实。货物全部提取后,双方在货运单上签字,证实货物已全部提取。交付分批货物的各种记录一定要准确、完备,随附货运单备查。
(7)丢失货运单的货物交付时,应向相关承运人索要货运单副本或复印件后,注意核对货物标记和货物标签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交付。
(8)货物交付后,收货人提供的所有提货文件须与货运单货物交付联一起装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