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1、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5、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6、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7、高层建筑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出口。
8、建筑中的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出口或疏散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0、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1、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2、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逃生需认识的消防设备
1、烟感探测器:火灾时,烟感探测器感知到烟雾,就会产生信号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除了烟感探测器,常见的还有温感,燃气探测等;
2、声光警报:发生火灾时,会发出耀眼闪动灯光和尖锐警报声;
3、报警按钮:发生火灾时,按下此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会结合探测器信号,发出控制命令;
4、消防广播:发生火灾时,人们往往惊慌失措,消防广播会发出逃生提示;
5、喷淋头:发生火灾时,火焰温度达到68度时,喷淋头的液柱会爆开,水就会喷出;
6、疏散指示:火灾时,要跟着消防指示的方向逃生至出口;
7、出口:设置在楼梯门上方,提示进门逃生;
8、楼层指示:当在楼梯间下楼时,楼层指示灯提示当前楼层;
9、消防应急灯:当火灾时,为了防止电气火灾,生活电源会被切断,此时消防应急灯提供照明电源。
这些设备都安装在吊顶,墙面上,且一般都安装在位置显眼处,平时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