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场地、设备和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安装技术负责人和安装施工项目质量保证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
(六)能够保证安装的压力管道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延期申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单位延期说明。
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并在下一个许可有效期内扣除。
负责审批的,在收到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符合条件的,在做出批准延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延期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提升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及其附件,以及关系到生命和较大危险的保护装置。生产。、安装和改造单位,以及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保护装置等。生产单位,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开展有关活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