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业绩证明和论文要求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