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模块规模适度
经验表明,当功能模块过大时,功能模块的可理解性就会迅速下降。但是对过大的功能模块分解时,也不应降低功能模块的独立性。因为当对一个大的功能模块分解时,有可能增加功能模块之间的依赖。
3.深度、宽度、扇出和扇入要适当
如果深度过大则说明有的控制模块可能简单了。如果宽度过大则说明系统的控制过于集中。而扇出过大则意味着功能模块过于复杂,需要控制和协调过多的下级模块,这时应适当地增加中间层次,扇出太小则可以把下级模块进一步分解成若干个子功能模块,或者合并到上级功能模块中去。一个功能模块的扇入是表明有多少个上级功能模块直接调用它,扇入越大则共享该模块的上级模块数目越多,这是有好处的。
4.要使模块的作用范围保持在该模块的控制范围内
功能模块的作用范围是指受该功能模块内一个判定影响的所有功能模块的集合。功能模块的控制范围是指这个功能模块本身以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从属于它的功能模块的集合。在一个设计得很好的系统中,所有受判定影响的功能模块应该都从属于作出判定的那个功能模块,局限于做出判定的那个功能模块本身及它的直接下级模块。对于那些不满足这一条件的软件结构修改的办法是:将判定点上移或者将那些在作用范围内但是不在控制范围内的功能模块移植到控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