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是家具产品中的大宗消费品,量大面广。本标准是对QB/T1952.1-1999标准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如下: 1、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性材料、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 2、主要尺寸要求:本标准对产品主要尺寸中的座前宽和座深保留外,对座前和背高的尺寸作了相应调整改动,并取消了扶手高的尺寸规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
欧式沙发 线条简洁,适合现代家居。欧式沙发的特点是富于现代风格,色彩比较清雅、线条简洁,适合大多数家庭选用。这种沙发适用的范围也很广,置于各种风格的居室感觉都不错。21世纪较流行的是浅色的沙发,如白色、米色等。 日式沙发 强调自然、朴素。日式沙发的特点是成栅栏状的木扶手和矮小的设计。这样的沙发适合崇尚自然而朴素的居家风格的人士。小巧的日式沙发,透露着严谨的生活态度。 [1] 因此日式沙发也经常被一些办公场所选用。
内部框架 1、 内部框架作为整个沙发的支撑架,需要足够的支撑力,所以大多厂家都会选择硬度和密度都较好的实木材料。原材料市场上,也有相应专门用于家具内架支撑的用料,统称为硬杂木。除硬杂木外,有些还会在框架较宽的地方使用夹板,不仅强度大,而且易弯曲不变形。 2、 部分沙发有时也会用到独立弹簧包来增加坐包的回弹性和舒适性,这样的沙发更加不易塌陷变形。
用料要求:⑴.产品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⑵.产品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⑶.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规定为+1%。并在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依据。⑷.对纺织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