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4年可以申报中级,中级满7年可申报高级(须修完本专业大学专科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报或单位直接评为助理级,助理级别满4年可申报中级,中级满5年可申报高级;
3、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1年半可申报中级,中级满4年可申报高级;
4、博士学历,直接申报副高级。申报人由市建设委员会先进行推荐,具体评定结果由市人事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