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主营:成都知识产权,成都商标代理,成都版权代理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5号新中泰大厦32层
  • 联系: 冯文凯
  • 手机: 15660813396
  • 一键开店

中络智合浅析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2022-02-08 08:03:01  1072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呢?跟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公司一起来了解以下内容:

(一)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二)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版权知识可以关注:成都中络智合知识产权公司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