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又称龙门起重机)是桥架通过两侧支腿支撑在地面轨道上的桥架型起重机。在结构上由门架、大车运行机构、起重小车和电气部分等组成。有的门式起重机只在一侧有支腿,另一侧支撑在厂房或栈桥上运行,称作半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门架上部桥架(含主梁和端梁)、支腿、下横梁等部分构成。为了扩大起重机作业范围,主梁可以向一侧或两侧伸出支腿以外,形成悬臂。也可采用带臂架的起重小车,通过臂架的俯仰和旋转扩大起重机作业范围。
龙门吊也就是门式起重机工作级别A:它反映了起重机在载荷状态和利用繁忙程度两个方面的工作特性。
工作级别的划分是由起重机的利用等级U和载荷状态Q决定的。它们分为A1~A8八个级别。起重机工作级别,
也就是金属结构的工作级别,按起升机构确定,分为A1-A8级,若与中国规定的起重机工作类型对照,
大体上相当于:A1-A4-轻;A5-A6-中;A7-重,A8-特重。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门式起重机的选用
符合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以及GB5905-86的有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35m以内,无特殊使用要求,宜选用单主梁式。如果要求门腿宽度大,工作速度较高,或经常吊运重件、长大件,则宜选双梁门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