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有效的,应受到律保护。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安装、拆卸的施工人员应穿戴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停车设备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停车设备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为了解决日益严重和突出的停车问题,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使用和研制立体停车库。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行业已非常成熟,停车行业在世界各地的发展是极不均衡的,德国开发早,技术高,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而应用广,从技术特征上看,日本更重垂直升降式立体车库的发展,德国更注重全自动仓储式车库的发展,而目前在中国,已建成和在建的立体车库总计约374000多泊位,其中约250000为简单的半自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