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1、在我省各级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Z业技术人员。
2、当年达到G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经历与能力条件
申报人员聘任高ji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近五年来具有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ji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5、具有丰富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
7、具有主持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的能力和经历。
(二)Z业理论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正高ji工程师评审应具备以下Z业理论条件之一:
1、具有系统的Z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掌握本Z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Z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在本Z业领域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Z业领域发展。
3、长期从事本Z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Z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本Z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水平。
6、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7、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ji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正高ji工程师评审,应在取得高ji工程师职称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以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含)以上, 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任意一项(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G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具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2、获得G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均为完成人;或在企业工作,获得G家授权已转化应用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均为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