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一些账务处理往往是固定的,只是不同期间的发生额不同而已。例如:每期结束时,要做如下分录:借记“产品销售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因此,多数财务软件都能提供了自动转账功能。这项功能的实现是按照事先的设置来进行的。
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3] 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