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实时监控监测系统 烟气系统cems
一、系统概述
我公司TK-1000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能对企业废气排放口的SO2、NOX、颗粒物(粉尘)、烟气温度、烟气压力、流速、烟气含氧量等数据自动采集、分析和储存,实现自动、实时、准确地监控监测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既便于企业环保管理层了解和掌握污染治理和废气排放的整体情况,也利于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控和管理,为实现节能减排、总量控制提供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
该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抽取式冷干法,其原理是由德国进口采样泵通过采样探头抽取样气,采样探头具备除尘、加热、恒温控制等功能,样气被引导至预处理系统,去除颗粒物、水分、腐蚀性气体等,再由控制系统对样气进行切换,分配样气经由疏水过滤器后进入气体分析仪中进行分析,测量SO2、NOX、氧含量等参数。
颗粒物监测采用激光后向散射原理,温度采用温度传感器测量,压力采用压力传感器测量,烟气流量采用差压皮托管测量,将测量信号传输至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数据处理系统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储存、报表统计和图形数据分析等功能,可将各数据传输至DCS系统,实现工作现场无人值守。
我公司TK-1000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结构紧凑,设备维护简单,动态范围广,实时性强,运行成本低,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可将监测数据通过数据采集仪传输至各级环保部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环发[2002]26号 国家环保总局《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HJ/T75-2007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 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 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
●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物排放标准》
● GB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3101-86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物采样方法》
● GB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
●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 HJ/T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三、认证许可
本系统满足以下认证组织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认证: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环保产品认证》
四、运行环境
● 温度:-20℃ ~ 45℃
● 湿度:≤90%
● 大气压:86~106Kpa
● 烟气温度:<300℃
● 供电电压:AC 220V±10%,频率50Hz
● 接地电阻:<4Ω
注意
Ø本系统的分析机柜部分为非防雨设计,必须放置于室内。
提示
Ø安装地点应尽量避免重负载电缆、震动和强电磁干扰,避免与强腐蚀性材料接触,散热良好。
烟气实时监控监测系统 烟气系统c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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