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三级资质代办标准
1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3)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4)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7)30 吨以上吊车 1 台。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 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5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50 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注:
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