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条件
1.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皖小康〔2020〕2号文件规定,新增R&D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政策,用以替换原企业购置研发关键仪器设备补助政策);
2.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国家科技奖奖励);
3.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
4.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科技保险补助);
5.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
6.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7.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8.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补助)。
安徽省内10年项目申报代理经验,欢迎咨询卧涛科技孟经理0551-65300128,15855137731
二、安徽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9月24日17:30(由市科技局归口推荐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 审核推荐
(1)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多跑一次”要求,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兑现项目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20年9月3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0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其中中央驻皖单位以及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机构申报政策项目由本单位直接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申报政策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归口管理单位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年度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4)需市(县)先行补助的项目,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