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效的信贷和结算手段,受到银行和企业的欢迎,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折价筹资或债权债务直接背书等方式,结合自身资本条件,科学运用资金时间价值原则,利用天津承兑汇票的时间优势,优化自身资本结构,加强管理和控制。从而达到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核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内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付款的商业汇票。
银行向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实质上是银行在确认出票人资信的基础上给予的信用支持。
在我国,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单面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有权向受理申请人收取手续费(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面值低于10元的,应当按照10元记帐。承兑汇票的期限长为六个月。逾期不缴的,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1、在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时,背书是当事人参与票据法律关系并据以行使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交易中注意应这一点。尤其是涉及转让汇票的应特别慎重,未经背书记载轻易转让给他人的,可能导致相关票据权利的丧失。
必要时采用减振缓冲措施,其基本原理是合理的匹配系统的质量、刚度、阻尼及干扰力的大小和频率,使传动装置不在共振区的转速范围内运转,或在运转速度内范围不出现强烈的共振现象。另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轴系中采用高柔度的弹性联轴器,简称高弹(性)联轴器,以降低轴系的固有频率,并利用其阻尼特性减小扭振振幅。由于动力机的驱动转矩及工作机的负载载矩不稳定,以及由传动零件制造误差引起的冲击和零件不平衡离心惯性力引起的动载荷,使得传动轴系在变载荷下动行产生机械振动。
3、通过交易行为获得汇票时,应注意审查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通过银行电查鉴别汇票的有效性,并注意保存转让汇票时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事实的相关证据。
3、通过交易行为获得汇票时,应注意审查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通过银行电查鉴别汇票的有效性,并注意保存转让汇票时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事实的相关证据。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实现了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电子原有的纸质纸质票据、以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出票、流传、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具有、、便捷等特点。票据电子化成为未来一大趋势,那么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有什么区别呢?首先从介质来讲:
纸质票据有真实的凭证,即空白凭证;电子票据只有电子信息存储在人行的ecds,无真实的凭证。这个时候大家会想到银行在承兑实物汇票时会盖结算章,那电子票据怎么办,其实在人行ECDS有一个电子签名,针对任何一张电子票据的每个交易行为比如承兑签收,背书申请,贴现申请都需进行电子签名(但大家可能对电子签名的误解为人行对签名信息有教研,针对此签名人行ECDS对签名信息的要求是只要报文中的域值不为空便可,具体签名信息由各商业银行自行确定),这个也是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的本质区别。
从票据要素上看:
纸质票据的出票日与到期日为跨月不能超过12个月(天数多的有360天),电子票据的出票日与到期日跨月不能超过1年。同时电子票据的金额上限为10亿,纸质票据暂无要求。
从流通情况来讲:
电子票据没有凭证,由此在流通的时候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因为电子票据没有凭证由此在承兑电子票据时不再需要进行票号分配,电子票据的票号由人行在出票登记时产生,纸质票据的票据一般是在银行审批通过后进行票号分配。
2、在承兑的时候不再收取空白凭证费用,纸质票据一般银行都需要收取空白凭证费;
3、在纸质票据承兑的时候人行规定承兑手续费为万分之五,电子票据为承兑协议费,具体费率由各家商业银行自行确认,人行不做要求
4、电子票据不在需要查询查复和人工验票等一系列对票据真伪性判断的操作,由此也不需要担心风险票和克隆票;
5、电子票据不在需要进行出入库操作,当然此点针对不同银行的管理办法可能略有不同;
6、电子票据不再有同城异地之分,在计算利息时顺眼规则无异地加几天一说;
7、因为电子票据没有凭证,托收时无需邮寄,由此电子票据无需提前几天发托。
8、针对电子商票如果到期权利人线上提示付款,承兑人超过三天未签收,则承兑人开户行需带承兑人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