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怎么办?首先,不同的背书转让出错情况,响应的操作方式也不一样!比如,背书人出现问题: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等等。
1、要看是不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分行";
解决:背书人重新背书,选择正确的被背书人开户行即可.
2、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只有组织机构代码号,但是没有大额支付系统12位的行号,而网点只有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号与12位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才可以办理电子票据业务,不论是开票还是收票;
解决:被背书人只要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都齐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就能解决。
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总之,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我们应该找准出错的原因,及时处理!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就是说承兑期限可以是六个月以内的任一时段。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一年。业务实践中,通常以月为单位设置承兑期限。
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为2年。
票据权利就是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从票据到期日算起为2年。票据权利期限可分为二段: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十天,自汇票到期日起)。在此期限内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②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从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在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来告诉大家它适用于哪里。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适用于所有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国内贸易往来,开票方需要开通其账户行的网上企业银行。收票方需要开通其账户行的网上企业银行。
2、适用于一年期以内的贸易结算。ECDS电票的付款期延长为一年。票据贴现的期限也被相应的调整电子商业汇票开通银行: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已开通上线的银行,推荐如下:
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等。
1、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的本质区别在于介质不一样;
2、因为电子票据无凭证所以一些纸质票据的特有操作没有了(比如票号分配,收取工本费,出入库,查询查复等)
3、电子票据不存在风险票,克隆票,基本上可以说是0风险,由此将会很快被市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