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怎么办?首先,不同的背书转让出错情况,响应的操作方式也不一样!比如,背书人出现问题: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等等。
1、要看是不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分行";
解决:背书人重新背书,选择正确的被背书人开户行即可.
2、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只有组织机构代码号,但是没有大额支付系统12位的行号,而网点只有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号与12位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才可以办理电子票据业务,不论是开票还是收票;
解决:被背书人只要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都齐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就能解决。
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总之,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我们应该找准出错的原因,及时处理!
在办理电子承兑汇票时有什么细节要注意的:一:款项接收方须明确是否开通电子承兑功能
由于电子银行承兑办理均是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数据之间的处理,有别于纸质承兑可以支付给任何收款方。因此支付方也需要明确接收方是否同样开通网银和对应的电子银行承兑办理业务,否则对方也可能无法接收电子承兑,或者只能选择电子银行承兑办理全网惠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来进行贴现。
二:申请方需及时开通网银和对应的电子银行承兑业务
企业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前期需要及时开通企业网银账号,因为电子银行承兑办理业务均通过网上与银行之间进行电子票据的交割。当然也可选择专业的电子银行承兑办理机构协助相关的汇票办理,效率更快也节省人力和时间成本。另外网银开通后还需要开通对应的承兑业务,才能开始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三: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尽管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有其诸多优势,但电子银行承兑办理所需要的手续以及流程也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并且有个别收款企业急需兑现,所以第三方电子银行承兑办理服务机构成为,当然在选择服务机构时需检查对方的资质和相关的资金实力,也包括相关的人员专业性和服务水平。
银行承兑汇票的民事权利为2年。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前手)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想到银行开承兑汇票,先要有银行的授信,授信的门槛和贷款的申请条件基本是一样的,就是说企业基本要有资格能从银行那里贷到款,银行才会和你这样玩。能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也相当于银行对企业做了一个信用背书,因为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就是一个“信用票据”,说明该企业的经营效益、信誉都不错,不但能带给合作者增加更多的信心,也能提高企业的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