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怎么办?首先,不同的背书转让出错情况,响应的操作方式也不一样!比如,背书人出现问题: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等等。
1、要看是不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分行";
解决:背书人重新背书,选择正确的被背书人开户行即可.
2、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只有组织机构代码号,但是没有大额支付系统12位的行号,而网点只有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号与12位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才可以办理电子票据业务,不论是开票还是收票;
解决:被背书人只要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都齐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就能解决。
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总之,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出错我们应该找准出错的原因,及时处理!
票据丧失
(1)失票人首先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
(4)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后,失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以前可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金融机构的一种信贷业务,应注意控制风险,因为在一定的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贴现。那么哪些银行承兑汇票是不能贴现的呢?不能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该怎么办?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哪些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金融机构的一种信贷业务,应注意控制风险,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办理贴现业务。
11种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贴现情况:
(1)银行承兑汇票法定要素不全;
(2)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不连续;
(3)内容有涂改,有关签章不符合要求;
(4)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字样;
(5)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期限等不符合规定;
(6)处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期内的银行承兑汇票;
(7)承兑附有条件的;
(8)本营业单位承兑的未经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9)银行承兑汇票粘单不符合标准;
(10)已收到承兑人发出停止办理贴现的通知;
(11)其他不得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