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3C认证的范围:
(1)童车类: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
(2)电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的玩具产品,包括各种材质的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等,注:不包括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
(3) 弹射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蓄能弹射玩具和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玩具产品,不包括投石器、弹弓、带有金属尖头的飞镖或标qiang、气压和气动汽qiang和汽手qiang、弓弦的大松弛长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装置。
(4)金属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不包括:类似文具玩具、口动玩具等。
(5) 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非电的人物娃娃玩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