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域公司注册
如果你注册资金 5000 万以下,不行带有行政区划,如果五千万以上,就直接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就可以的,可 以不加行政区划,也可以加中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如果企业要求申请无区域企业名称,是否只要提交了以下材料就可以?
一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管辖单位签署的企业名称登记审核表(注册资金达 5000 万元)。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有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但由登记机关逐级查询上报。
如何办理国家工商总局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一、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以上;
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
使用 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 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