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既然是独立于被保证债务的一种独立的债务,那么,就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消灭时效。但在票据法的时效规定中,仅有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并无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笔者认为,从票据保证债务自身来看,具有与被保证债务同一的性质,因此可以认为,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
票据的承兑快速增长,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贷款需求增加,呈现“周期短、频率高、金额小、时间急”的特征,而票据的承兑正好契合了这一特征。近年来,我国票据承兑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7月份,商业汇票贴现发生额为5.09万亿,同比增加12041.5亿元,增长31.02%。7月末,贴现发生额为8306.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7.47亿元,增长51.61%,增幅明显。截止2018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904万亿元,同比上升14.9%。
拿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我们首先必须仔细检查票面是否有瑕疵,我们重点关注:
1、 票面的记载项目是否完整、正确。包括大写出票日和到期日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等;
2、 签章是否正确、清晰。包括银行签章和出票人签章是否清晰,出票人名称和签章是否一致,到期日是否不超过6个月等;
3、 检查背书章是否清晰,是否在规定的位置签章,粘贴单是否规范,粘贴单之间是否由后手的背书人签章,且签章的位置为中缝线向右约三分之二处等;
4、 签章的印泥是否为红色优质印泥,有些单位使用劣质印油进行敲章,这样的印签颜色较淡,且有水水的感觉,遇到潮湿环境会变模糊,保存时间不长,见到使用这种印油签章的银行承兑汇票也要谨慎收取。
检查背书是否连续:银行承兑汇票在流转过程中可以背书转让,被背书人在流转过程中敲背书章,我们需要重点检查的是左上角被背书人的名称和右下角的签章是否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则票据不能接收。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是否规范:首先名称书写必须正确,不能出现多字、漏字、错字等情况;其次背书人名称必须用正楷字体书写或者敲单位条形章,杜绝收取字迹潦草的票据;再次如果背书人名称是手写的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