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简称CEMS。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CEMS的技术日趋成熟和规范。目前国内烟气CEMS大多采用“大件系统集成”,即主要分析部件采用进口设备,这样对测量的准确性提供了保证,但国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设备厂商所在国或地区相差较大,多数排放企业没有对被测得污染物成分充分地净化处理,在高尘、高湿、流场不稳等客观恶劣监测环境下,使得没有改进的采样探头和分析仪器不太适合这样的监测场所。
烟气CEMS的实施需要对每个监测场所实行严格的现场勘查,熟悉被测试对象,单独的进行合理设计与配置、选材和施工,而不是用统一规格的产品让每一个现场去适应它。另外烟气CEMS的运行是连续的,国内的市场环境造成销售价格偏低和维护的备品备件跟不上,售后服务自然纸上谈兵。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中节能减排的政策出台,以及行业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改版升级,特别是2007年后,湿法脱硫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许多颗粒物浓度低于150mg/m3,因而颗粒物CEMS将主要以适合测量低浓度的散射法为主。同时气态污染物CEMS将向全谱分析和线状光谱技术方向发展,测量范围则逐渐向低浓度发展,追求更高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对于固定污染源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而言,另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该系统将重点发展数据加标技术,过程监控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
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我们运用了先进的烟气成分分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网络通讯技术,集成了一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智易时代CEMS采用国际先进的红外分析仪与烟尘、温度、压力、流量、湿度及相关的辅助设备,结合多年的行业经验,设计了一套功能齐全完善的CEMS。这套系统很集中的体现了我公司CEMS系统集成的优势,更加符合实际用户所需。
建设依据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T75-2007《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GB/T16157-1996《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23-200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DJ9-8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NEMA-ICS6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设方案
系统概况
CEMS主要由烟气参数测量子系统、颗粒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数据采集与传输等单元集成而成,形成一个集数据采集、处理、显示、通讯、远程监控的一体化系统。如下图:
CEMS示意图
功能特点
该CEMS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⑴ 直接分析原样,尽可能地保持烟气物理和化学特性,样气具有代表性;
⑵ 反吹功能:CEMS的SO2/NOx/O2采样探头、烟尘仪发射端和接受端具有吹扫功能;能对探头外表面和内部进行反吹,减少颗粒物附着。设计:螺旋气流吹扫探头内腔,消除探头维护和已经被吸入探头内腔的颗粒物:
⑶ 指示功能: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除了可以指示上述提到的自诊断和报警内容,还可以显示分析仪在校正循环中、校正气瓶低压、过量的校正误差等内容。
⑷ CEMS可长期无人值守;
⑸ 其它功能:主要分析仪器自诊断、自动控制、自动校准、系统网络化、错误代码指示等功能。
⑹ 数据处理系统:我公司自主研发的CEMS系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以及《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数据采集、控制和处理系统。详细情况参见数据采集、传输系统介绍。
⑺ CEMS具有高可靠性、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监测设备满足两套烟气成分采样探头系统的运行要求,同时设计方案预留了一定的接口和容量。CEMS可与电厂、电力局、环保局的局域网,可以远程通讯。
⑻ 配置的软件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外,还配置了在线故障诊断和杀毒软件等。
⑼ CEMS设计的分析仪器和监测仪表包含了为日常维护人员检修提供的电信号接口,极大地方便了技术人员检修。
⑽ 取样探头及过滤器可以自动反吹扫和远程控制反吹扫,防止堵塞;分析系统具有自动和远程标气校核功能;分析仪器、采样器、加热器、伴热管加热器具有故障自动报警功能 。
⑾ 智能化:自动调零,量程超限报警,湿度报警,采样头温度异常报警、冷凝器温度异常报警、加热温度异常报警,低流速报警,主维护报警。
⑿ 仪器和系统日志功能,记录系统的各运行状态参数,为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作为溯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