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推行“循环经济”重要理念,通过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实现变废为宝。始终坚持以技术进步和规范化管理为公司经营之道,不断提高公司各阶层领导能力,形成踏实工作、用心经营的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