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执行标准、执行标准备案,办理流程及需要的资料
企业如果执行国家标准,就可以不制定企业标准。如果需要制定企业标准,那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如: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企业内控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否则失去制定企业标准的意义,内控标准依法可以不备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必须执行的,只要产品有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就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就要承担想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要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就一定要高于该国标,但不一定作为交货时的标准,交货的标准以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如果产品有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可以不执行该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但是企业标准也可以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这都不违法,只不过市场竞争力很弱,一般企业都不这样做。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不论几个企业标准引用了国家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只要注明就行。注明方法遵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标准执行。
法律明确规定,所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不用企业备案,企业只是执行,地方标准化部门也无权备案这些标准,说白了就是不够格。如果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那必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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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申请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号的主要流程如下:1、先根据产品,查查有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查出结果若有列之一情况的,需要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的;--该产品高(或严格)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企业有制定企业标准要求的;3、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初稿)。4、送检产品。5、根据产品检验报告和其它情况,组织人员对企业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企业标准送审稿。6、组织专家对企业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做好会议记要和审查结论。7、整理好将上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后,向企业标准主管部门申报备案。8、按主管部门备案要求补充相关的资料,并按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即可。对有些产品或某些行业(地方)对上述流程可能有不同的改变,但其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6)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3.(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2) 企业应当在该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4.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持《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变更手续。5.以下产品需到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办理备案:(1)公共技术防范产品;(2)消防产品;(3)Ⅱ、Ⅲ类医疗器械;(4)软件产品;(5)农药;(6)卫生杀虫剂;(7)液体肥料;(8)特殊化妆品;(9)饲料添加剂。6.食品、食品添加剂标准需到省卫生厅办理备案。根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不属于备案范围。
1.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原件3份及电子文本;
2.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原件1份;
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
4.规定格式的企业声明原件1份;
5.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原件1份;
6.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原件1套;
7.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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