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源与接受者之间设置构件,阻挡声能在空气中传播,是建筑环境噪声控制的一项措施。构件的设置部位,可以在声源附近、接受者周围或在噪声传播的途径上。如在工矿企业中常用隔声罩将高噪声源封闭起来,以防止噪声扩散危害操作工人的健康和污染环境。在民用建筑中要求围护结构如墙、楼板、门窗等具有一定的隔声能力,目的是保证室内环境的安静。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常在高速公路的两侧筑起隔声屏障,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构件的隔声能力用隔声量R表示,其定义为:式中Ii、Pi分别为投射于构件上的声强与声压;It、Pt分别为透过构件后的声强与声压;声压的标准参考值P0=20微帕;各相应于构件前后的声压级的分贝数。因此,只要测定构件前后声压级的分贝数的差值,便能得出构件的隔声量,一般构件的隔声能力为20~50分贝。这里的构件隔声量,均指构件本身的隔声量。但在实际情况下,两个房间之间的噪声降低量,不仅与隔墙的隔声量有关,而且与隔墙的透声面积大小以及接收房间内部的吸声量大小有关;因此常用下式表示噪声降低量:式中NR为隔墙现场的实际隔声量,是两个房间内声压级平均值的差值(岧p1-岧p2), 等于隔墙隔声量R加上第二项修正项;A为接收房间内吸声量;Sw为隔墙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