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战国时的法家李悝,集各国法之大成,著成《法经》,已经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内容列入法的条文。《法经》虽然全文已佚,仅存六篇目录,但这一点则可从以《法经》为蓝本的后世成文法典《唐律疏议》中得到证明。 我们祖先在同火灾作斗争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经验的科学概括早见于《周易》: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东汉史学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进一步明确提出: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的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来,历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列为国家管理公众事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制。